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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暴日、雷电活动规律和雷电造成的危害
来源:江西河江海防雷科技   日期:2018-05-28   浏览:235

雷害的来源都是雷电,所以要防雷首先要“懂雷”。本文介绍一下关于雷电的几个知识:雷暴日、雷电的活动规律和雷电造成的危害。

一、雷暴日:凡在一天之内能听到雷声的就算一个雷暴日。某一地区雷电活动的频繁程度,以该地区一年内的平均雷暴日数,即年平均雷暴日来衡量。此外,也有用雷暴小时来衡量雷电活动的频繁程度的(我国大部分地区一个雷暴日约折合三个雷暴h)。 
        山地雷电活动较平原频繁,我国南方某些地区每年最多的雷暴日高达100~130日,一般也在80日以上;华中地区约40~80日;长江以北大约为20~40日;西北地区在20日以下。年平均雷暴日不超过15日者称为少雷区,超过40日者称为多雷区
 
二、雷击活动规律: 
        雷击虽然具有偶然性,但一般仍有一定的规律。下列建(构)筑物和地点易受雷击: 
(1)高耸建筑物和尖形屋顶。 
(2)空旷地区的孤立物体,如架空输电线路的杆塔、高大树木等。 
(3)烟囱(冒出的热气柱和烟气含有大量的导电质点和游离分子团)、排出导电尘埃的厂房和废气管道等。 
(4)特别潮湿的建筑物、屋顶为金属结构的建筑物、露天的金属管道和室外堆放的大量金属物品等。 
(5)山谷风口的建(构)筑物。 
(6)土壤电阻率较低的地区、金属矿床、河岸、山坡、地下水露头处。
三、雷电造成的危害
雷电危害是综合性的,雷击的破坏作用主要有以下三种: 
(1)电性质的破坏作用:雷电产生的数十万乃至数百万伏冲击电压(或外部过电压),可能损坏电气设备的绝缘,烧断导线或劈裂电杆,造成火灾或爆炸等重大事故。而直接对人体放电以及对人体的二次放电,可能危及生命。巨大的雷电流流入地下,可能造成跨步电压或接触电压的触电事故。 
(2)热性质的破坏作用:巨大的雷电流通过导体,产生大量热能,造成易燃易爆物燃烧和爆炸,或者由于金属熔化飞溅而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。 
(3)机械性质的破坏作用:当雷电流通过被击物时,被击物缝隙中的气体急剧膨胀,水分剧烈蒸发,从而导致被击物爆炸。此外,雷击时所产生的静电斥力、电磁推力以及雷击时的气浪都有一定的破坏作用。
总结:只有了解了雷电,知道了它们的产生、规律、破坏途径等,才能更好的进行防雷工作。